重大提醒!这种惊天骗局千万别信,10万人已中招、血本无归...
如果有人告诉你,有一个理财投资项目,投入1500元,5年后能收入超千万!你会相信吗?但是,就是这样的“神话”,还真有人相信并不惜血本加入其中。最近山东警方就成功破获了这样一起特大网络传销案。该案涉及北京、上海、河南、山东等全国22个省市、10万人次,涉案金额3亿多元。
投资1500元,收益1370多万的“谎言”被揭穿。
2015年6月2日下午,山东枣庄台儿庄公安分局来了一位特殊报案人。他姓宋,48岁,是本地人,几个月前他通过朋友介绍,花6万元投资一个名叫蓝海国际财富俱乐部的项目,按双方协议,每投入一单1500元,每天就有30元的返利;而且每介绍一个会员加入进来,还有提成分红。但是他投资两个多月后,就再也没有获得返利分红,蓝海国际财富俱乐部也联系不上了。他介绍投资蓝海国际财富俱乐部的50多个会员,每天都有7、8个人到他家讨说法,要求退还本钱。
“投资”被骗,自己的钱没法追回,介绍的会员又上门讨要本钱,宋某无奈只能寻求警方的帮助
报案人宋某:在我家门口,我要是走,他们就揍我,或者问我要钱,我哪有钱给他们?我就只有报警。
根据宋某的报案,警方开始了详细调查,但是每当民警向宋某了解具体经过、尤其投资用途、资金流向等关键问题,宋某就变得神情紧张,回答民警的问题也是自相矛盾。
由于宋某的报案和表述,总是遮遮盖盖,办案民警开始对报案人宋某产生了怀疑。在宋某杂乱无章的表述里,办案民警理清了这样一个脉络,宋某把50多人介绍到蓝海国际财富俱乐部投资理财,投资金额70多万元。民警分析,这背后很可能隐藏着不为人知的秘密。
经过细致的调查,警方发现,蓝海国际财富俱乐部实际是一个网络营销项目,它和两个网站捆绑在一起,一个是易佰教育网、一个是省钱网。
警方由蓝海国际财富俱乐部入手进行调查,发现这实际上是一个网络传销项目,前往北京、河北两地进行取证
山东省枣庄市公安局台儿庄分局经侦大队民警王辉:这两个网站,同时隶属于河北佰龙教育网络科技有限公司。经过到石家庄调查之后,这个河北佰龙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确实存在,但是,被那个工商部门已经给注销了。登记的地址也是虚假的。
拥有两个网站的河北佰龙教育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是个空壳公司,那它名下的易佰教育网和省钱网,又是什么样的网站呢?在海量的信息中,另一位投资人,37岁的张某,说了她所知道的情况。
2015年4月,她通过自己亲戚认识宋某,在宋某的介绍下,投资蓝海国际财富俱乐部项目的,前后她总共投入15000元。张某说,当时这个理财项目最吸引她的就是,投入1500元,每天就可返利分红30元,而且每推荐一个会员加入,还有提成分红。除此之外,每个会员投资的钱,都会按照1:1的比例,自动转成公司内部的金币,这些金币可以在公司所属的易佰教育网、省钱网购买教育服务和产品。但张某说,她在这两个网站购买的教育服务和产品,要么根本没用过,要么用不上;至于公司做什么,具体怎么经营的,她也不知道。
经过警方的梳理,一个清晰的脉络呈现出来,蓝海国际财富俱乐部所谓的投资项目,是一个以“拉人头”来获取非法利益的网络传销案,警方随即加大力量,展开全面调查。
由于报案教晚,易佰教育网、省钱网这两个网站所在的公司,早就不知搬到哪儿去了,公司负责人也没有了踪影
民警经过多方调查了解,终于找到河北佰龙教育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法人代表的真实信息。
王辉:1号犯罪嫌疑人马某,在二十多年前就长期在外,他们也不知道马某在外面,是具体做什么工作。
蓝海国际财富俱乐部还在以“蓝海国际”公司的名义,在网上发布招聘信息。正是这条信息,打开了案件侦破的突破口
王辉:它登记的招聘信息,是在郑州市航海东路,和紫金山路交界口的这个地方,但是它是一个笼统的、范围的地址。经过我们调查了解之后,这边全都是商业地带的商业区,根本就没有什么其它的写字楼,只有在这个地方,叫永恒理想小区这个地方,是商务和居住一体的,写字楼和住户在这个地方,我们就围绕这个地方进行工作。
由于这个小区有几万人居住,又是商务办公和居住混搭在一起,为了不打草惊蛇,民警只能逐层逐层挨个排查,但进展缓慢
就在这期间,民警又获得一个重要线索,犯罪嫌疑人有一辆灰色商务车,停在这个小区地下停车场。
山东省枣庄市公安局台儿庄分局经侦大队民警呼义明:我们到了地下停车场以后仔细的找,找了很长时间,在一个角落里面发现了这辆车。看到停的地方很隐秘,有个柱子挡着它。
呼义明:经过了三个黑夜、白天等候,终于把这个人等到了。我们通过以前的工作,是掌握他的视频资料的,也知道掌握他的具体特征,他是个小平头,而且年龄在四十多岁左右。所以我们就判定是他,对他进行了控制。
控制了主要犯罪嫌疑人后,民警立即对这辆灰色商务车进行搜查,发现这辆车上还有一些“蓝海国际”的推广手册和几台电脑服务器。
呼义明:他怎么发展下线,怎么样进行推广。服务器大概有七八台,电脑有四五台,这当时都是他们操作的时候用的东西。
王辉:蓝海公司是在25层那个地方办公,11楼这个地方,还有自己居住的小环境,操作、充值都在这个地方,进行操作的。
警方搜查了蓝海公司的所在地,发现所有的办公家具、电脑等一系列设施都是新的,办公区域基本没有员工
2015年10月20日,山东台儿庄警方将马某等9名犯罪嫌疑人抓获归案
据警方介绍,“蓝海国际”网络传销案,主要的犯罪手段就是打一枪,换一地,在一个地方诈骗到资金后,立即跑路,到新的地方再重复以前的诈骗方式。警方初步调查统计,该案共涉及全国22个省市、涉案金额2亿多元,人员10万人次。
呼义明:福建、江苏、北京、河北、河南、山东、陕西、山西等,涉及面还是比较广泛的。
22个省市、10万人次参加,传销大网背后的秘密被揭开。
办案民警向记者透露,伪装成“国际范儿、高大上”的品牌形象,是这些从事非法网络传销公司的骗人招数。很多不明真相的百姓,就是被这些吹的神乎其神的宣传片所迷惑。
呼义明:把宣传片一推出,很多人一看都有一种震撼的感觉,而且相信是一个国际金融公司,就像放美国大片一样。
办案民警说,这种公司惯用的伎俩是,首先都是在境外注册的一个空壳公司,是一种道具,和所谓的投资理财项目完全是两码事,其次在把这个空壳公司包装成全球视野、跨国集团,在这样的背景下,幕后黑手再顺势推出所谓的零风险、高回报的投资赢利模式,靠“拉人头”吸引投资,从而非法牟利。
王辉:通过推荐人,才能够加入蓝海国际俱乐部。这投资这一千五百块钱,他可以终身享受,他所提供的这个教育网的这个平台的使用权;而且,他的分红,分为静态分红和动态分红。静态分红就是说,每天都可以得到30元的分红返利,一直到3600块钱封顶。第二个就是说动态奖,通过推荐人可以每推荐一个人,得到18%的提成,也就是270元,你比如说第一年,经过120天新增账户两个,他就可以收入八百四十元。经过240天之后,新增账户就到了4个,他的收入就是一千六百八十元,依此类推,无限地循环下去,到第五年的时候,360天之后,就新增到,新增账户32768个,收入就是一千三百多万。
一个空壳公司,靠“拉人头”牟利,就这样一传十、十传百,吸引了全国22个省市、10万人次参加。而出乎很多人意料的是,这些参与投资的人,绝大多数都不过问“蓝海国际”公司究竟是做什么,公司靠什么经营,来支撑每天这么高的返现分红。
为了让投资人相信,也为了逃避打击,“蓝海国际“公司在发展会员时,都是通过亲戚朋友熟人介绍,一个一个单独联系;而且要求投资人出钱认购时,只能用现金,然后只出具一份“注册客户双向责任书”的收据单,上面写有投资人的姓名、银行卡号、身份证号、手机联系方式、资金数量,和双方的权利义务几条规定。
“蓝海国际“公司发展会员时,都是通过亲戚朋友熟人介绍,单独联系
山东省枣庄市公安局经侦支队副支队长种亚明:特别是最上线,本身在最上线的时候,只是通过下线发展人,把这个钱收到平台里去了,收到平台以后,一旦下线出去,他接着把这个平台一关闭,把钱一卷就逃之夭夭。你很难通过网络平台去发现最终的上线,这个总头目你很难发现,这是关键。而且网络背景都是虚拟的,这个总头目办的这个平台,也不是个人的真实姓名,包括下边一些小头目,也都是用别人的身份证,别人的姓名直接办的卡,办的网络上的,这些虚拟的一些东西,平台,所以说等老百姓发现去报案的时候,发现这个平台取不出钱来了,等到报案以后,我们再去,都已经晚了,钱,他们也都卷走了。
为了拉到更多的人,他们通过所谓培训或交流体验活动,给会员“洗脑”,增强会员发展更多下线的信心,拉更多的人进来投资,从而维持每天返现分红的运转
王辉:比如说他会问你,你到底来是做什么的,会员们就是说,我们来学习的,在门口像发生争执一样,说你有没有信心,有,必须大声地讲出来,就像争吵一样,然后他才让你进去,去营造一种氛围,给会员进行洗脑。
一旦入会的会员人数、认购的资金达到一定数量,“蓝海国际”公司上层几个负责人,就迅速停止返利分红,切断联系,卷款逃走。 高层跑路后,最受牵连的往往是那些临时招聘的所谓中层管理人员,每个人下面都有好几十号人,往往被下面会员逼着退还本钱。
节目开头报案人宋某的身份也就是公司中间层级的一名管理者,属于犯罪嫌疑之一。
网络传销应该说是传统传销的升级版。骗人的手法如出一辙,只不过包装更高、大、上,而且更具隐蔽性、迷惑性,常常以理财投资等方式出现。
第三方平台难管理,现行法律有漏洞,网络传销案件处理难。
呼义明:如果到银行开户的话,必须本人,持本人身份证,而且有相应的照片、还有相应的个人签名这些东西。但是第三方支付平台,好像管理并不严格,有些人就是直接在网上就可以办理,业务员在网上发些广告,他们这些犯罪分子得到这些广告之后,把身份证复印件发过去,签了一份合同,就能形成一个独立的账号。
在这种情况下,犯罪嫌疑人很可能利用别人身份证,开办网络第三方支付平台的帐号,给警方增加调查难度。
呼义明:像这个案件,它这边操作犯罪这个,第三方平台的这个身份证,是内蒙古的一个人,我们就是出发到内蒙古去了,而且真实的找到这个本人了。结果发现这个人的身份证被盗了。但是侦破案件以后,犯罪分子是在广东的,是在深圳的,一个南一个北,对我们实际工作中造成了很大的困难。
山东省枣庄市公安局经侦支队副支队长种亚明:总平台的钱,按说都属于违法所得,但是我们未必都能把这个钱控制住。可能这个平台,刚才提到分散,只有他自己能取,你别人无法控制,就是银行也无法监管,包括金融部门,也很难实时给控制。所以说这个钱,包括公安机关破案以后,等我们去打击的时候,可能就已经晚了。
除了网络第三方支付平台难以监管外,有关法律法规对打击网络传销的滞后、不明确,也是警方目前遇到的主要难题。
种亚明:目前针对传销,还没有专门的法律法规,对它监管。所以说我们在直销、传销之间,包括合法与非法之间,这个标准很难界定定。比如说有些公司,它虽然小,设置的是直销公司,但是它用传销的手段去发展业务,这对我们打击也存在一些难点,不好识别它。
而最棘手的是,网络传销案中,大量底层级别的投资入会的人,按现有相关法律法规,很难参照执行。
种亚明:在处罚方面,我们这个标准,是按照非法经营(罪)标准,最低非法获利是一万元,但是最底层的人员,这个传销最低三层,在三层和四层里边,这些最底层的,你想想,获利标准一万元,这几乎很难达到。而且就无法进行处罚,我们唯一一个法,就是驱散他。 驱散的时候,还存在一个问题,没有法律依据,所以说,驱散最下层的传销者,不配合,所以导致驱散走了以后,过一段时间,又开始聚集,又开始搞传销。
半小时观察:不是馅饼是陷阱
网络传销最大的特点,就是传播快、范围大、危害大。随着电子商务的兴起与普及,近年来一些传销组织开始以“电子商务”“网络团购”“网络广告”“网上购物”“网络代理”“网络加盟”“网上学习培训”等名义拉人头发展下线,网络传销开始悄然蔓延,这需要我们加倍的警惕。
目前国内“网络传销”主要包括三种类型:一是传统传销的“网络版”,借助互联网平台推销实物产品,靠发展下线盈利;二是靠发展下线会员增加广告点击率来给予佣金回报;三是所谓的多层次信息网络营销模式。该模式的传销载体主要为购物网站,网站内容中可能包括企业策划、个人理财、远程教育、培训、买卖商、宣传服务等内容,注册用户只要交纳一定数额的人民币,即可申请到一个用户名。用户成功加入该网站后,即可有资格推荐、发展他人加入该网站,并可按照推荐成功加入的人数获取积分,以此进行传销。
但是无论怎样变,无论是线上还是线下,传销的本质都是一样的。在警惕新型传销改头换面的同时,我们一方面要保持打击的高压,另一方面也要针对网络传销新特点调整和完善我们的法制体系,不给非法传销留下任何可乘之机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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来源:央视财经(ID:cctvyscj)(《经济半小时》刘朝晖 樊建恩)
本文编辑:姜美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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